雖然Google因為關鍵字廣告成為全世界最有錢的公司,網友也廣泛認為Google是最有創造力的公司,但關鍵字廣告並不是Google的發明。最早成功運作的關鍵字廣告系統起於1998年一家叫做Goto.com的公司,一開始是由廣告主出價決定搜尋時的排名,讓網友在搜尋時可看到廣告,很快就加上「點擊才付費」的重要功能。Gogo.com跟MSN、Yahoo等網站合作。每當有網友點選廣告,這些入口網站就可以得到一筆高額的佣金。
2001年時,Goto.com改名Overture(序曲)。此時正遭逢「網路股崩盤」,Overture是少數獲利豐碩的網路公司,各入口網站也靠關鍵字廣告的佣金度過網路寒冬。2003年,業務高度依賴Yahoo的Overture終於被Yahoo併購了,出價17億美元。和日後關鍵字廣告創造的高額獲利將較,這價格不算高。

Google創辦初期專心於搜尋技術,第一桶金來自搜尋技術的授權(包括Yahoo有段時間也是使用Google的搜尋技術)。2000年時,Google推出稱為Adwords的關鍵字廣告系統,2002年才時加上「點擊付費」功能。2003年時,Google推出放置在內容網站上(包含部落格)的Google Adsense(功能跟Adwords有相似之處,但不在這本書的介紹範圍)。

由於Google搜尋引擎在美國的市佔率越來越高,雖然Google踏入關鍵字廣告的時間比Yahoo晚很多,仍然讓Google從Adwords賺到其他網路公司難以想像的利潤。2004年,日漸茁壯、準備上市的Google已嚴重威脅到Yahoo的霸業,Yahoo不再使用Google的搜尋技術,但這時Google 已靠Adwords將年營業額擴充到32億美元,賺了4億美元。2006年時,Google營收為106億美元,60%來自Adwords,39%來自Adsense,只有1%來自其他服務。這年Google賺了30億美元,股價跳躍到500美元之上。

以後的故事大家都很清楚。在台灣,雅虎與Google關鍵字廣告是在2004年底正式進入台灣市場,很快便吸引許多玩家競逐,將重要關鍵字出價頂到100元以上。以上是一份非常簡單的簡史,以後會再繼續補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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